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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PCT/行銷部

羅智晟 matt_lo@tpct.com.tw→ext1646 塗婉婷 hannah_tu@tpct.com.tw→ext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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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雙十國慶假期作業公告

2026年雙十國慶假期期間 10/09(五)~10/11(日),本場作業時段通知如下,本場為服務客戶交領需求,作業時段通知如下

CY交領(含空櫃、轉運櫃)

  1. 作業時段:08:00~23:00。
  2. 提領CY進口重櫃,請務必於10/08(四)15:00前至管制一課櫃檯完成銷艙放行作業,並至保三完成落地追蹤作業。
  3. 提領CY進口重櫃請事先確認是否需先執行海關儀檢,應儀檢櫃須在海關儀檢作業時段內完成。

海關儀檢時段

  • 10/09(五)~10/11(日):08:30 ~ 14:00
  • 交、領櫃作業聯絡電話:02-7727-1761~3
  • 海關儀檢站聯絡電話:02-7727-1888分機7749

倉儲進出口交領貨作業

1.暫停作業:2026年10月09日(五)~10月11日(日)

2.如需交、領貨,請於2026年10月08日(四) 15:00前,向倉儲部提出申請。


CFS倉庫聯絡窗口

  • 總機02-77271888
  • 出口 #1774
  • 進口 #7753
  • 自貿 #7993
  • 美西#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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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集中查驗作業及收費事宜

為配合政府機關(如海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現行貨櫃查驗作業要求,並維護港區作業安全及查驗作業秩序,自民國116年1月1日起,凡政府機關要求辦理貨櫃查驗作業,均須依規定移送至本公司集中查驗區辦理,且依本公司業務費率表收取「集中查驗費」。

收費標準依「台北港貨櫃碼頭公司業務費率表」項目(17)「集中查驗費」計收,每櫃新臺幣3,600元。

如查驗過程涉及拆、裝櫃作業,另依「台北港貨櫃碼頭公司業務費率表」項目(18)「集中查驗拆櫃費」計收。(交通部航港局航北字第1153104556號函核備)

台北港貨櫃碼頭公司櫃檯費率表 https://www.tpct.com.tw/storage/form-4.pdf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本公司聯繫,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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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港貨櫃碼頭場區內車輛行駛安全管理規範

台北港貨櫃碼頭場區內車輛行駛安全管理規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適用範圍

為維護台北港貨櫃碼頭場區(以下簡稱本場區)之行車安全、明確路權順序並降低車輛肇事率,以保障人員、車輛及財產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特訂定本規範。 本規範適用於進入本場區作業之所有車輛(含內部解櫃車、外來拖車、貨車、工程車、一般作業車輛及自小客車等)暨其駕駛人員。

第二條 幹支道劃分

本場區道路劃分為幹道與支道,區分如下:

一、幹道(雙向車道):縱向車道(縱一路至縱六路)及橫七路。

二、單行支道(單向車道):橫向車道(橫一路至橫六路,橫七路除外)。

第二章 安全駕駛與通行規範

第三條 速限與標誌遵循

進入本場區之所有車輛,應全程遵循場區內道路標誌、標線指示及注意即時車流狀況,接近路口時應特別注意其他車輛動態並提前減速,嚴格遵守場區速限規定及行車動線行駛,嚴禁超速。

第四條 安全駕駛行為守則

車輛駕駛人於本場區內行駛,應恪遵下列規定:

一、燈號使用: 行駛車輛應全程開啟頭燈;解櫃車及特殊工程車須加開車頂黃色閃光燈。轉向或變換車道時,應提前開啟方向燈。車輛故障拋錨、遭遇突發狀況急減速、車道突發回堵、能見度極差的惡劣天候(如濃霧或大雨)時,應開啟雙黃燈(危險警告燈)。

二、禁止違規駕駛: 嚴禁超速、任意變換車道、逆向行駛、U 型迴轉、蛇行及競速等危險駕駛行為。

三、禁止分心駕駛: 行駛中嚴禁手持使用個人行動電話、平板電腦、其他 3C 電子產品或從事其他足以影響駕駛安全之行為。

四、停放與故障處置: 車輛非經許可,不得於非指定區域任意臨時停車或停放。如遇車輛故障,應立即開啟雙黃警示燈,並於車後適當距離放置安全三角錐警示後車,並應立即通報本公司現業部控制中心。

第三章 路權與轉彎順序

第五條 重型機械優先路權

本場區重型作業機械(含重櫃堆高機、空櫃堆高機、牙插式堆高機等)享有絕對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行經該類機械作業或行駛區域時,應主動減速避讓,並保持安全距離。

第六條 幹支道與轉彎路權

車輛於場區內路口交會時,路權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幹支道交會: 車輛由支道駛入或跨越幹道時,應於路口減速暫停,優先禮讓幹道直行車輛通行。

二、轉向與直行: 車輛於路口交會時,無論位於幹道或支道,轉彎車輛(含左、右轉)均應減速暫停,禮讓直行車輛優先通行。

三、同為轉彎車: 兩車於幹支道路口相遇且同為轉彎車時,雙方均應減速暫停並開啟方向燈,確認對方動態與燈號、安全無虞後,方得慢速轉彎通過。

第七條 解櫃車作業完畢後之路權規範

解櫃車完成裝卸作業後,應遵循下列路權規範:

一、碼頭面作業(橋式機下): 解櫃車於橋式機車道完成裝卸駛入橫七路或轉入縱向幹道時,轉彎車應於路口減速暫停,禮讓直行車輛通行。

二、儲區內作業(門式機下): 解櫃車於儲區門式機車道完成裝卸由支道轉入幹道或跨越縱向幹道時,應於路口減速暫停,完全禮讓幹道直行車輛優先通行。

三、同為轉彎車: 兩車於路口相遇且同為轉彎車時,雙方均應減速暫停並開啟方向燈,確認對方動態與燈號、安全無虞後,方得慢速轉彎通過。

第四章 交通事故處置與法律責任

第八條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發生任何車輛碰撞或人員傷亡事故,駕駛人應立即停車、保持現場,並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現場處置與通報: 第一時間通報本公司現業部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值班保全。保全人員除通報港警外,得視情況撥打台北港消防分隊專線(02-2619-6151)召喚救護車。

二、對外通報與採證: 控制中心當值人員應同步通報台北港監控中心;若於上班時間,應同步通報職業安全衛生室(職安室)派員到場協助採證與紀錄。

三、現場維護與紀錄: 事故現場由港警、現業部或職安室人員進行拍照、錄影採證及繪製現場圖,相關人員應配合調查。

四、嚴禁擅自離場與私下和解: 未完成現場紀錄與確認前,肇事車輛與人員嚴禁擅自離場;涉及人員傷亡或重大財損者,嚴禁私下和解。

第九條 損害賠償與法律責任

一、損害賠償責任: 因違反本規範致發生事故,造成本公司設施、設備、貨櫃、貨物或其他第三人財物損壞或人員傷亡者,肇事駕駛人及其僱用人、靠行公司或相關承包商,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二、法律責任: 事故如涉及人員傷亡、重大財損、公共危險或肇事逃逸等情事,應立即通報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台北港中隊依法處理;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施行與實施日期

一、本規範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進行宣導試行,試行期間以輔導與勸導改善為原則。

二、本規範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全面實施,違者依場區相關管理要點論處。

三、本規範經 總經理核准後公告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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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CT 貨櫃進出場風險告知書

貨櫃進出場風險告知書

本公司依據中華民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特於貨櫃車進場作業前具體告知下列工作環境潛在風險因素與安全措施。凡進入本場管制站內之車輛及人員,均視為同意並接受本告知書之所有規範:

  • 【板架結構強度危害】
    起重吊具(Spreader)與重櫃接觸定位時,承載板位須承受貨櫃垂直負載。進場方使用之板架屬自備載具,應確實自主檢查並確保結構強度。如因板架老舊、鏽蝕、金屬疲勞或其他設備缺陷,致發生斷裂、變形、固定座損壞、車輪脫落或結構損壞等,均屬進場方設備瑕疵。
  • 【交櫃、換櫃、調整板位之「未拔除插銷」】
    凡吊具(Spreader)接觸貨櫃前,包含交櫃、換櫃、調整板位等吊舉作業,駕駛員必須確認插銷已拔除。插銷未解除即起吊,可能造成拖車連同貨櫃離地、翻覆,並導致機具損壞及傷亡。
  • 【領櫃作業風險「確認貨櫃已妥善置放」】
    吊具完成吊放、解鎖並升起後。駕駛員應確認貨櫃已妥善置於板架;如有偏位或需調整,不得駛離原裝卸儲位(Bay),應留在原地並聯繫控制中心處理。
  • 【吊掛作業區域之人員與車輛通行危害】
    本場貨櫃採大型起重機具進行吊掛作業,吊掛物下方及移動路徑均屬致命危險區域。吊掛作業期間,駕駛員及車輛嚴禁進入、通行或停留於吊掛物下方及移動路徑。待吊掛作業完成後,始得下車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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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費率表』於2026年9月1日起生效

感謝長期以來對於本公司的支持,基於營業成本增加緣故,謹訂自2026年9月1日起調整『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費率表』內部分項目,詳情費率表如下,敬請查照。本費率表已依航業法第46條送交交通部航港局同意備查在案,備查文號:航北字第1153104556號(發文日期: 2026年7月21日)。

https://www.tpct.com.tw/storage/form-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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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關日前三天始得交櫃進場

謹致 各航運公司

主  旨:本公司為優化作業能量並精進服務品質,相關作業配合事項,詳如說明,敬請 查照。

說  明:

1.CY出口重櫃結關交櫃,以結關當日起算(不含結關日),3日前始得進站(工作天)。

2.出口轉運櫃交櫃,以實際船舶靠港日起算,3日前始得進站(日曆天)。

3.航商如有自其它櫃場調度空櫃至本公司裝船出口之需求,敬請先行提出申請,以利相關儲位規劃安排。

以上事項,敬請配合,以維持本港營運順遂,毋任感禱。

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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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港貨櫃碼頭與SUSTECH JAPAN簽署太陽能電力購買合約 共推綠色能源

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TPCT)今日上午10:00與SUSTECH JAPAN舉行太陽能電力購買合約(PPA)簽約典禮,正式啟動雙方在綠色能源領域的合作。

本次簽約典禮象徵公司在永續發展與綠色港埠政策上邁出重要一步,股東方面,長榮海運由對外投資室副部主管陳慶文及法務部張課長代表出席;萬海航運則由葉文超董事代表參加,展現股東公司對本案的高度重視。

透過此次與SUSTECH JAPAN簽署之太陽能電力購買合約,台北港貨櫃碼頭將進一步導入再生能源,提升港區用電自主性,並呼應政府能源轉型政策,朝低碳港口目標穩步邁進,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為永續經營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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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於2026年6月9號舉行揭牌儀式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7cc28eea0d5f460db4cd57c454901fbd

基隆關於115年6月9日舉行「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揭牌典禮」,儀式簡單隆重,該關積極推動臺北港查驗技術現代化,提供商民更優質服務。

基隆關表示,臺北港儀檢站於民國100年設立,最初使用SMITHS機動式貨櫃檢查儀至108年,因已屆年限,且部分重要零組件損壞,於108年汰舊換機為第二代Rapiscan機動式貨櫃檢查儀,運作至114年6月21日因配合行政院核定「臺北港儀檢站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工程施工而停用。新儀檢站工程耗時4年2個月,於115年5月底竣工,將於驗收後另行公告啟用事宜。

基隆關指出,軌道式貨櫃檢查儀正式投入運作後,透過高效、非侵入式檢查設備,可大幅縮短貨櫃查驗時間,提高通關效率,減少業者等待成本,兼顧邊境安全與物流順暢。新添購軌道式貨櫃檢查儀 Eagle G60是一款由Rapiscan Systems Limited推出的高效能軌道式(Gantry-mounted)大型貨櫃X光檢查系統,專為穿透高密度貨櫃鐵皮及偵察偽裝或包覆夾藏貨物而設計,能有效協助海關進行非破壞性查驗及快速核判來貨情形。軌道式貨櫃檢查儀相較過去儀檢車,無須調度海關駕駛人力,專注於檢查,可提升查緝績效並提升服務品質。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新儀檢站設有與「軌道式儀檢」分流的專用「貨櫃放射性物質偵測儀車道」,因輻射偵檢與儀檢分流,偵檢輻射貨櫃車無須與待儀檢貨櫃車輛一同排隊等候。偵測儀具備高靈敏度、自動化偵測及即時警報等功能,行駛上開車道無須停車,縮短貨櫃查驗時間。該關感謝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黃文堯董事長帶領的團隊全力支持及協助,使海關關員無須前往貨櫃儲區逐櫃檢測,大幅增進輻射偵檢安全性。

基隆關強調,展望未來,該關將持續精進智慧化及自動化,運用風險分析及科技查驗機制,優化人力配置以提供更好服務,與各邊境管理機關、港務單位及民間企業持續共同合作,打造更安全、更便捷、更具國際競爭力的通關環境。

聯絡人:八里分關蘇梓瑜股長、廖駿樸股長

電話:02-26192837、02-26192835     (平日08:00~21:00/假日08: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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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檢疫處理設施公告

本公司設置之燻蒸處理設施可協助全國各地進出口檢疫貨物

採整櫃直接入庫燻蒸可避免貨損,省時省成本

連絡電話:02-7727-1646 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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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車管制站進站通告

管制站頂棚施工完成,自2024.07.08起,所有貨櫃車進站(海快櫃、自貿櫃)均自管制站車道進出本場,如未遵守作業車道使用規範,須重新排隊進場作業。

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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