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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基隆港務分公司臺北港營運處2020年4月24日下午5:07通知:

有關2020年4月22日「研商臺北港各型車輛行車動線及安全管理相關事宜」會議紀錄如下,公文後送:

一、進出港區各式車輛眾多,為維護港區交通安全及兼顧管制站查驗作業,研議車輛分流機制,以防止意外發生,爰本次會議調整各式車輛行車動線如下:

(1) 1號管制站、2號管制站:以貨櫃車、土方車、砂石車、大貨車、小貨車、拖車、油罐車等,以各類作業、送貨車輛進出為主,基於行車安全考量,原則禁行自用小客車及機車行駛。

(2) 1號管制站於上下班時段(7-9時及17-19時)開放自用小客車進出。

(3) 3號管制站:以小貨車、小客車、機慢車進出為主。

(4) 中、大型客車及公務車輛不受車輛分流限制。

(5) 辦理當次通行證者(含洽公拜會的民眾),請移至港務警察臺北中隊辦公室辦理,並統一由3號管制站進出。

(6) 請第二散雜貨儲運中心宣導所屬載運公共工程土方車輛,應由1號管制站出港區,行駛臨港大道轉A11道路進五號管制站。

(7) 有關台61甲線臺北港端北上出口匝道,於非上下班時段小客車建議下橋至臨港大道直行至商港九路右轉商港五路、商港路,由3號管制站進入港區,詳附圖一。

(8) 八里市區進港區的商港路係屬市區道路,請港區業者宣導所屬貨櫃車、土方車、砂石車、貨車、拖車、油罐車等各類作業、送貨等車輛,優先行駛商港九路右轉臨港大道進入港區。

(9) 請承辦單位儘速設立路口宣導告示牌以利指引車流動線順暢。

 

二、請港警於上、下班時段開放3號管制站雙進、雙出車道,並彈性調整臨港大道、商港路路口號誌時相。

 

三、旨揭動線109年4月27日至4月30日為彈性勸導期,5月1日起正式實施,違反者一律禁止進出,由原線返回規定管制站始可進出港,惠請港區各公民營單位協助宣導所屬及配合廠商遵循車輛分流機制。